“罗尔事件”发酵之前,我是有在微信群看到那篇求打赏文章的,不得不说,我对此类是很敏感的,就像对待大街上的乞讨,你更难辨认真伪,我是信不过一帮吃瓜群众的辨别能力的,泛滥的同情心会蒙蔽你的双眼。
当然我没有为那篇文章打赏,但我仍想作为一个吃瓜群众发表下自己的看法。
大概回顾下剧情,罗尔微信“卖文”救患急性白血病的女儿,短短时间筹得善款200余万,后却被爆罗尔坐拥3套房产和车,而目前医疗费自承部分仅用了3.6万余元,引起了轩然大波,舆论关注。事情到此,经当事人及医院方回应都予以证实了,暂且相信剧情不会有反转了吧,再狗血真受不了。
我们还是应该庆幸的,事件的起因都是真实的,并不是彻头彻尾的炒作和骗局。可是,看了上面几个数字,又做何感想啊,反正本虾是酸了,我也相信有不少人和我一样的感觉。 3.6万元,对很大一部分人来说算不上不能承受之重,何况对于一位在深圳有房有车的人呢?当然可能后续的治疗费用会更多,但这绝不是打消我们质疑的理由。对于为何没有卖房,回应称没有房产证,本虾觉得好牵强,既然回应质疑,应该把所做过的筹钱的努力告诉大家,而目前我们丝毫没看到。
“卖画救子、卖唱救母、卖身救弟、卖肾救女”此类事件泛滥在网络,不胜枚举。“卖文救女”又是怎样的一番奇思妙想,是什么样的文章可以卖到200万,有如此资源和能力的人都来消费这个社会仅存的温暖,这温暖还能持续多久?不可否认的是,副作用已经显现了。我们是一个10几亿人的大国,需要帮助的人有太多太多,重症病房里总是满满当当的,哪一个家庭不在受着煎熬,可是如果我们的同情心不能被用到最需要帮助的地方,这对待生命是否公平呢?
“求打赏文”中有这么一段描述“我去跑各种各样的证明,盖各种各样的章,办笑笑的大病门诊卡,申请小天使救助基金。这以前,我不想占政府的这些便宜,一分钱都不想占。”我想说这还真不是占便宜,如果你符合要求规定,这就是你应该享受的权利,如果明知不符合还要申请,其中的思维才让人感到唏嘘。写到这儿,想起之前转发的一篇文章《金星:我绝不将孩子拱手让给制度》,金星写到“每次在街上遇到寻求帮助的乞丐,我会教他们去辨别。如果是一个健康的人在那里跪着乞讨,哪怕哭得满脸眼泪鼻涕,我也会跟孩子说这样的乞丐不要施舍,他四肢健全还沦落至此是因为他懒。”当然这个不能完全类比“罗尔事件”,可是,如果人遇到了困难时,都捂着自己的财产,寻求别人的帮助,这与一个健全的人行乞还有什么差别呢?
到此,看到律师也说了,这不触犯法律,只关乎道德。但还是想请求“罗尔等,你给我站住”请把应急通道让给更急的人,不要随意消费脆弱的同情心。但愿罗一笑没有受此干扰,祝福你早日康复!
